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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改革开放勾勒出更加清晰科学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国以更高水平政府采购开放倒逼国内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已成为现实的机遇和挑战,财政部门应主动按下政府采购改革开放的“快进键”,深刻把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开放的逻辑规律,突出重点,积极破题,努力谱写新时代政府采购改革开放新篇章。
谱写新时代政府采购改革开放新篇章要遵循相互支撑的历史逻辑。
历史之中有大势、大道和未来,财政部门要善于从政府采购改革开放的历史中汲取走向未来的智慧。从政府采购的昨天来看,切实改变了管理无序的采购现象。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不管是研究探索和试点初创阶段、还是全面实施阶段,都体现了改革开放相互支撑的历史逻辑。
作为引领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三驾马车”之一的政府采购,从1996年研究开始就坚持改革与开放同行,杜绝闭门造车,用参照国际规则和惯例的办法进行行政手段的转换,广泛深入研究、吸收借鉴了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以及国际政府采购规则,以1999年《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为标志,全国性法规建设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在规范化、法制化、政策功能化和国际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从政府采购的今天来看,依法采购和依法管理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依法采购是政府采购最本质的属性。20年来,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在改革中开放,在开放中改革,相关的立法修法工作走上了“快车道”,逐步形成了“1+1+5+N”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即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支撑,《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5个部门规章为依托,N个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有效规范了财政支出行为,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交易秩序,奠定了政府采购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石。
从政府采购的明天来看,面临着“两大发展趋势”。一是政府采购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立改废”、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趋势;二是政府采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加入世贸《政府采购协定》(GPA)”指示精神、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处于重点突破的发展趋势。面对我国政府采购从以跟踪为主转向跟跑、并跑、领跑“三跑并存”的新形势,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和全省的统一部署,从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新的国际环境下实行更大范围对外开放政策的角度来对政府采购的作用进行再认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格局进行再部署,推动新时代政府采购改革开放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谱写新时代政府采购改革开放新篇章要遵循相辅相成的理论逻辑。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最鲜明的特色。政府采购改革与开放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正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二十年来的政府采购,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推进开放,相互作用,共同发展,才成就了今天政府采购的辉煌成就。政府采购改革开放要坚持方向一致性。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政府采购改革与开放的方向始终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
在实施的过程中,以改革实践为基础,以开放借鉴吸取西方公共采购合理因素为方法,二者相互连接、相辅相成、彼此制约、并行不悖和有机统一。当前,面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步伐比对外开放慢这一矛盾,我们必须通过加快政府采购改革来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新要求。这就是新时代政府采购改革开放的行动纲领和方向。只要方向正确而坚定,政府采购的路子就会越走越宽。政府采购改革开放要坚持辩证性。
在这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中,政府采购改革是对外开放的条件,对外开放是政府采购改革的外部推动力,必须把握好“稳”与“进”的辩证统一,加强顶层设计,搞好总体筹划,全面协调推进。要始终坚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发展方向,善于挖掘政府采购国际大市场中蕴藏的重大发展机遇,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改革上下工夫,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切实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推动政府采购改革沿着规则更加国际化、管理更加市场化、采购更加透明化的方向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开放要坚持渐进性。
财政部始终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循序渐进原则,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省以下财政部门也不能单纯地等靠,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在制定落实本地区改革方案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存在上位法制度障碍的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形成全国性制度规范、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积累经验,使政府采购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循序渐进推动政府采购市场与国际接轨,以高水平开放推进政府采购的深层次改革。
谱写新时代政府采购改革开放新篇章要遵循环环相扣的实践逻辑。
当前政府采购主要改革的是制度,开放的是市场。这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实践,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财政部门要根据政府采购改革开放实践的持续深化,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认识,切实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环环相扣、良性互动。要用人的专业化推进政府采购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立专业素养就是生产力的现代治理理念,加强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专业素质建设。
一方面加大定期培训和轮训力度。探索在各采购单位实行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对采购人专业化水平提出的新要求,重点让采购人在采购各环节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专业和能力,采购代理机构要从目前的程序控制向为采购活动提供专业支撑转变,专家要从目前的项目决策向提供专业建议转变,共同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的采购服务,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平。
另一方面加大人才培养和储备。仅仅依靠财政部门的常规培训已很难完全适应加入GPA对政府采购人才的需要,必须要与高校部门相结合。各地要以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和《外贸投资法》的实施作为有力抓手,积极支持高校开展政府采购的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开设政府采购理论课程,设立不同学历层次的“财政学-政府采购专业”学科和方向,建立政府采购长期合作的校内研究教学基地和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切实推进高校培养政府采购的实践性人才建设,为政府采购人才后备军提供深入学习和实践的平台和空间。
要用法的规范化推进政府采购治理体系现代化。从现行财政制度到现代财政制度的转变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要树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治理理念,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清理存量、严审增量、完善制度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统一监督检查方案、标准和处理处罚口径,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树立采购当事人平等守信的契约精神,力促政府采购制度更加具有竞争性。同时,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取得出价谈判和法律调整谈判的新进展,努力加快我国加入GPA的整体进程。要用物的价值化推进政府采购治理效能现代化。树立物有所值、可持续采购的现代治理理念,以优质优价结果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互联网+政府采购”运行模式,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支持脱贫攻坚、创新、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要求嵌入到信息化建设中去,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来解决支持脱贫攻坚等社会问题和现实难题,推动物有所值、节资防腐、良治与效率的政府采购目标实现,在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发挥政府采购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