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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项目绩效评价得分结果要不要横向可比?

2020-06-04 1085

2020年2月,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明确绩效评价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执行。


那么,对于不同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要不要做到横向可比?通俗地说,是不是要通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的设计、科学的评价过程,使绩效水平高的项目,得分就会高一些?


根据财政部预算司发布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解读,为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办法》对单位自评的一级指标权重进行了统一设置,要求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并对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可见,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初衷之一就是要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中,设计了三级指标。具体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决策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程序规范性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明确性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

过程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预算执行率

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性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

产出

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效益 

项目效益 

实施效益

满意度

     

这些指标中,除效益指标中项目效益的实施效益指标外,其他都是各类项目可以通用的指标。


但是,这样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果,是淡化了能够各个项目的不同特征,没能跳出财政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指标的框框,没有凸显各个项目的社会效益属性和个性特点,没有将评价重点放在具体项目的产出与效益上去。


这就是绩效评价得分结果追求横向可比的后果。应当宁愿承受较差的横向可比性,也要更多地体现对项目产出与效益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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