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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讲,地方政府的整体绩效采用以下六个评估维度最为适当:运营合规性、财政健全性、回应性、效率、对公民的受托责任、地方政府创新。此外,评价风险预防也很重要。
●运营合规性
指运营管理活动与相关法律和程序间的一致性,关注服务交付中的“依法行政”和对相关程序的遵从。运营合规性涵盖两个方面:资源分配和服务供应。
●财政健全性
指预算与财务报告的结果以及决定这些结果的过程,尤其关注财政赤字与公共债务的可持续性,以及抵御内外冲击的财政能力即财政脆弱性或可承受性。财政健全性评估也涉及财政收入面规范:最大化其收入基础的同时确保征税或收取使用费过程中没有引发无效率。
●回应性
理想的地方公共治理特别强调回应性,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回应性关切交付与公民偏好一致的公共服务,要求公共机构倾听公民声音以并与人民意志一致的方式采取行动,要求关注弱势群体,还要求责任从顶层下放给地方政府和鼓励地方公民参与决策制定。多数分权文献确认:与高层级政府相比,低层级政府更可能向当地民众提供正确的服务。
●效率
地方政府效率的有两个主要的供给面评估标准:给定服务数量与质量下的服务成本和竞争性。竞争的反面是垄断。垄断降低效率,竞争提升效率。公仆们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只是在竞争性环境中才能被发掘,成为增进服务交付效率的重要来源。竞争机制的建立应基于政府与私人企业提供相同服务。服务交付过程也可作为供给面效率评价的重要标准,尤其在成果难以计量和测量时。需求面评价标准聚焦话语权机制和退出机制。服务短缺(如看病难)导致的行为效应(如有病不治)也可作为需求面评价的重要标准。
●对公民的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连同回应性被普遍视为基于良治的财政分权安排的关键优势。受托责任约束财政代理人的政治受托责任和管理受托责任。前者强调满足三个前提条件:政治代表的地方性,公民拥有政府绩效的信息,存在话语权与退出渠道。管理受托责任约束支出机构不仅对纳税人的钱、也对花这些钱的服务交付绩效负责。
●地方政府创新
环境变化和科技进步强化了以地方创新应对治理挑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涉及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更加紧要的地方制度创新。许多地方政府致力寻求以创新方法改进服务交付,但开发适当的创新指数用以评价其成败得失的努力,在中国当前的绩效运动中仍不多见。
除了以上六个维度外,应急管理绩效可单独作为一个评价维度,主要关注事前的风险预防,典型的评价指标是储备的充足性:包括储备的医疗救灾物资储备、饮用水水源、粮食供应等各个方面。即便这些储备资产平时处于“闲置”状态——因而不满足经济性(economy)和效率,从预防风险的角度看也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