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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审计报告中对债务管理发现问题的披露

2019-08-21 893

关于北京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个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审计日,个别区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中,有30个项目由于拆迁工作进展缓慢而无相关资金支出,造成资金结存36.24亿元,占2017年度新增债券资金的60.4%。目前,新增债券结存资金已按规定调整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债务清理统计及化解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个别行业和地区债务负担较重。审计也发现了诸如:7个市本级和90个县区违规举借债务、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债务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8个市本级和74个县区债务化解落实不到位,债务台账数据不够准确等问题。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不断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和要求,严格控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山西)

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力度有待加强。据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反映,截至2017年底全省政府债务较2014年底增长43.34%,其中13个县区增长超过100%;在部分市县债务风险较高情况下,省财政仍分配新增债券资金172.22亿元;部分市县采取委托代建再回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规范融资334.43亿元;全省进入执行阶段的60个PPP项目有90%为政府付费或缺口补助,各级财政未来需承担支出责任979.34亿元。


关于江苏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09个市县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审计,摸清了家底,为全省各地制定化债方案提供了依据,今年一季度又持续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管理,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及时出台相关制度,采取多种措施严控新增债务、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不够科学。少数地区前期化债比例安排偏低,导致化债任务和压力向后递延;个别地区因对化债政策理解有误,没有科学安排化债进度,而是简单地按照债务到期期限制订分年度化解计划,导致前几年化债比例安排过高,任务难以完成。此外,部分地区未将存量隐性债务利息纳入化债方案,实际化债任务更重。

2.市场化改造化债方式有待规范。市场化改造化解债务制度不完善,审批监管不严,部分地区化债程序不够规范,未能取得债权人确认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2018年下半年,根据审计署工作部署,省审计厅与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共同对14个市县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决策部署,违规举债得到有效遏止,化债计划有序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主要是:7个市县政府已撤销或者变更了相关债务项目的批复文件或承诺函,但债权人不同意相关撤销或变更,债务的行政(法律)风险仍然存在;2个市县未全面执行平台公司转型“四条标准”;部分地方乡镇隐性债务没有稳定的偿债途径,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周转,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关于安徽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2018年7月至10月,省审计厅对8个市、8个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组织开展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相关市县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系列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债务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1个市专项政府债务余额超限额;2个市、县发行的政府债券募集资金中,有4.97亿元结存在财政部门,其中0.49亿元闲置1年以上;1个市改变贷款资金用途2亿元。


关于山东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部分债务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2018年省财政用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本级支出预算53.71亿元,因项目规划变动等原因,截至2018年底有5.09亿元未支出,占9.48%。

2018年9月,组织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和“交叉审”方式,对全省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对债务风险防控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市县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债务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县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债务率较高,超出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二是由于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部分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三是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较慢,有些以前年度注入的公益性资产未剥离,大部分平台公司经营状况较差。审计指出问题后,省政府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5个市和18个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目前各地正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


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河南)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情况。在2018年审计基本摸清全省隐性债务底数的基础上,今年对全省市县两级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全覆盖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市县能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有效遏制增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因对隐性债务认定口径把握不够准确,12个省辖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存在多填报隐性债务的情况,7个省辖市本级和51个县(市、区)存在少填报隐性债务的情况。二是4个省辖市本级和23个县(市、区)隐性债务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进度不衔接,隐性债务资金50.4亿元到位后闲置超过1年。三是2个省辖市本级和16个县(市、区)组织填报的隐性债务项目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


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湖南)

重点对岳阳等8个市本级、汨罗等8个县市区截至2018年6月底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举债。8个市县通过不规范的PPP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规范的土地抵押举债127.62亿元;5个市县以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名义举债,或将市政道路等公益性资产抵押变相举债16.72亿元。二是少计或多计政府性债务。12个市县因债务类型认定不准确、更新不及时或外债转贷未纳入债务系统等原因少计政府债务;16个市县因债务类型认定不准确、支出责任填报口径变化、重报或漏报等原因多计政府隐性债务。三是债务资金管理不规范。7个市县将49.8亿元新增和置换债券资金闲置在财政或项目单位;3个市县将3.72亿元新增债券用于城市环境清扫等日常性支出;1个市未按要求将1.3亿元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四是债务风险管控不够稳妥。8个市县未与金融机构充分沟通,单方面撤销政府承诺函;15个市县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有的近3年需偿还债务超过当前债务总额的45%;10个市县其他需要关注类债务对应的项目收益低、资产难变现,存在债务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全面摸清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存量、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底线、加强债务监管和违规举债清理等建议。


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方面。一是有7个县2018年7至8月共收到当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2.43亿元后,有20.16亿元未及时分配下达,其中滞留时间超过90天的有11.96亿元。二是截至2019年3月审计时止,省本级和广州等13个市、55个县共有138.7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或预算(项目)单位未实际使用,占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总额1354.3亿元的10.25%。其中,省本级有武深高速与韶赣高速始兴联络线等5条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资金共23.68亿元未使用。三是惠州、湛江等2个市、7个县共5205.62万元政府债券资金被挪用于日常工作经费等非公益性资本支出。

公路项目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部分地市债务处置进展慢,逾期债务增多,有5个市自取消收费以来债务余额仅减少2.87亿元,占其债务余额的10.88%,有8个市已发生逾期债务13.6亿元,占其债务余额的37.37%。有3个市21.59亿元债务核算不准确、依据不充分。有7个市经营性项目未能按要求在2017年底完成政府回购谈判工作,影响全省取消收费公路政策整体推进。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广西)

部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有3市2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涉及资金1.37亿元,其中8268.75万元超过1年以上;2018年自治区本级留用的地方政府债券中,截至2019年4月仍有9个单位债券资金使用率低于50%。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对18个市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落实情况审计发现:8个市县未按化债方案安排2.81亿元预算资金偿还隐性债务;1个市多计隐性债务1949.39万元,1个县少计4570.86万元。


关于四川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对部分地方的政府债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方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违规举债势头得到控制,风险总体可控。审计发现,5个市县在严控政府债务增量上落实不力,继续违规举债、担保99.41亿元;48个市县2019年初未按化债方案足额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化解隐性债务;98个市县债券资金54.01亿元闲置超一年,11个市县未按规定使用债券资金或调整用途未履行报批备案程序,涉及14.48亿元。


关于云南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全省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组织开展省本级及14个州、市,65个县、市、区2018年8月、9月发行的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全覆盖审计,共抽查项目165个、单位和企业294个,涉及债券资金285.90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本级和7个州、市本级及34个县、市、区74.5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时间超过半年,未能形成有效支出。二是5个州、市本级及12个县、市、区9.4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按项目和规定使用。三是2个州、市本级及14个县、市、区的31个债券项目未纳入同级项目库管理。四是1个州、市本级及1个县5.5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违规开设多个专户管理,2个州、市本级及2个县、市4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专户存储。


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宁夏)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还需改进。截至2018年底,由于项目储备不足、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结余在市县财政部门和各级项目单位资金8.61亿元,未形成实际支出;自治区财政收回市县置换债券结余资金3.34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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