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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许多理由,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做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评估都很重要。此项努力的焦点是评估财政可持续性,进而帮助评估现有政策与项目是否需要以及怎样进行调整。财政上不可持续是需要立即调整的明确信号。
国际上广泛采用的财政可承受性评估指标有五类:
1.现金偿付能力
2. 财政运营能力
3.长期债务偿付能力
4.债务率
5.收入-服务能力
以上指标综合了政策偏好、人口、经济特征和财务状况,只有第一个使用纯粹的财务数据。
现金偿付能力指标被用于评估流动资产偿付流动负责的能力,对应于企业层面的流动性评价。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分别指一年内可变现和到期的资产与负债。常用的二级指标包括:
现金准备率=(现金+现金等价物+投资回收)/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现金+现金等价物+投资回收+应收账款)/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财政运营能力指标被用于评估某个特定期间内财政收入满足支出的程度,以及平均每人承受的财政赤字。常用的两个二级指标如下:
财政运营比率=总的财政收入/总的财政支出
人均赤字=总的财政赤字/人口数
财政赤字为财政收入减同期财政支出的差额,如为正则为财政盈余。
长期债务偿付能力指标评估政府偿付一年期以上到期债务(不包括流动负债)的能力,次级指标主要有:
长期负债比率/总资产
人均长期负债=长期负债/人口
净资产率=总的净资产/总资产
非受限净资产负债率=非受限净资产/总负债
非受限净资产支出率=非受限净资产/总支出
“非受限净资产”指在必要时可出售变现的净资产(减值一累计折旧)。
债务率指标被用来评估债务的相对水平,主要指相对于资产和政府支出的水平,有两个主要的次级指标:
资产负债率=长期债务余额/总资产
债务偿付率=偿付的债务本息/(总的支出+债务本金偿付)
收入-服务能力指标被用于评价一级政府以收入(不含债务)支持服务提供的能力,常用的二级评价指标如下:
可支配收入比=可支配收入/经常支出
转移支付收入比=上级转移支付/总收入
人均收入=不含上级转移的收入/人口
以上五类评估指标都从不同侧面揭示如何应对财政压力的线索,对地方政府尤其有用。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通常面对更大的财政压力,基层政府尤其如此。所有的评估指标既可采用现金现付制计量,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计量。目前中国已经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它比现金会计能够更好地用于评估目的。然而,当前的绩效评价运动总体上并未纳入财务绩效评价。随着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和支出压力增大,将以上五类财务绩效指标纳入绩效评价正变得日益紧迫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