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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0-04-16 1281

为精准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六稳”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加快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现就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项目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取决于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涵盖了建设项目从谋划确定到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决策、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资金筹措、征地拆迁、招投标等多个环节,涉及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行政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每个环节都很重要。在当前项目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谋划思路不宽、规划衔接不到位、项目论证不充分、手续办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制约了项目开工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主动靠前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为项目建设抢时间、赶进度。


二、着力加强项目谋划

各地要全面梳理今年乃至“十四五”时期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加快谋划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制定项目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要围绕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的领域,谋划一批国家重大战略、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的项目,以及公共卫生设施、市政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要围绕全省新一轮产业布局,谋划一批12大重点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等投资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重大项目,抓紧布局一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优质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层次。要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在继续完善轨道交通网、公路路网、机场群、港口群、气电管网、综合管廊等传统设施的基础上,谋划一批5G网络、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要围绕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谋划一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应急能力提升、医用物资和防护用品生产等补短板项目,在公共服务、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谋划一批群众获得感强的智慧服务项目。


三、强化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是要符合政策要求。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相衔接,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二是要符合环保要求。要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考虑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等。三是要符合规划要求。要与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地方规划相衔接,项目选址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要求,充分考虑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四是要符合能源强度要求。要按照本地区能源强度控制管理要求,统筹考虑项目用能工艺和工序能耗水平、主要能耗设备能效水平等指标,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


四、加快办理各项手续

(一)规范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按照审批环节“只少不多”的原则,合理划分项目前期审批阶段,进一步优化精简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审批事项和流程。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在相关阶段并行推进。要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和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阶段的具体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方式和审批时限,统一项目名称、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清单之外不得增加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

(二)明确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按照审批时限“只短不长”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各类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并联事项都以最长一项计时。其中,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时间不得超过65个工作日,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间不得超过53个工作日,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间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三)创新项目审批方式。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集中审批,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领导专门负责,牵头组织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集中地点、集中力量,统一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为项目开工建设争取时间。二是积极探索“虚拟审批”、“容缺审批”模式,在办理土地手续阶段,同时并联办理规划、环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手续,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压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实现产业类项目“拿地即开工”。三是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缩短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办理时间,企业在依法获得土地、完成网上备案并作出相关承诺后,依法依规自行开展设计、评审,完成保留审批事项等前期手续,即可开工建设。


五、加强项目资金保障

一是抢抓新增中央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机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二是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好银行信贷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扩大股市、债券等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展信托、基金、租赁、保险等其他融资渠道,为项目落地提供更多融资支持。三是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壮大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整合提升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更好支持项目建设。


六、高标准建设项目库

充分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项目库),建立多层次、全周期、成系列的省市县三级项目库。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省级项目库,入库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要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分别高标准建立市、县二级项目库,项目入库数量和质量要高于全国同类地区水平,加快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社会发展处、基础设施发展处、农村经济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服务业处、地区经济处、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等相关处室以及省能源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分别对口指导督促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将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中央投资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

各级要建立项目储备定期通报制度和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分领域推进的原则,及时更新入库项目进展情况,把项目储备做实做细,不断提高储备质量。


七、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各地要全力打造一支懂产业政策、懂市场运作、懂项目管理的高素质队伍。一是定期开展集中学习。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集中学习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文件,定期邀请国内知名机构专家学者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客户端、门户网站、报纸期刊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解读,提高政策信息的公开性、透明度。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培训。要定期采用微信、电话、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对相关审批业务以及重大项目库填报的具体事项进行培训和咨询服务,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理解落实相关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增中央投资等项目填报质量和申报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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