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码分享

首页> 新闻> 行业动态> 文章详情

甘肃省平凉市财政局:四项举措管好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021-06-24 853

今年以来,甘肃省平凉市财政局通过四项举措切实管好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市上下初步形成重视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政府专项债券、防范债务风险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债务管理体系。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平凉市专项债券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制度政策的制定,协调管理机制的建立,对全市专项债券当年拟安排项目、以后年度储备项目及资金需求的审定,管控专项债务风险等。平凉市专项债券管理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责工作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项目汇总储备、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能源项目、农林水利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先后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有关专题会议上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等专项债券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并对政府专项债券的举借、管理、防范、化解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压实管控责任,建立防范化解机制。按照“谁举借、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明确了债务化解的思路、任务、期限、措施和资金来源。特别是2019年以来,省级财政将专项债券资金下达后,根据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特性,市级财政分别与各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签订了《平凉市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贷协议》,明确了专项债券资金由财政转贷给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负责按时偿还债券资金本息,从资金用途、资金拨付、还本付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几个方面为转贷资金“上保险”,真正从过去的“财政只负责借,部门只负责花”转变为“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三、规范举债行为,落实债务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债务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正确把握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举借新增债务全部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限额以内,全部采取委托省级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分类纳入年度预算,按时上缴省级财政。截至2021年5月底,全市共发行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2.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1亿元。全市及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四、做好“争”、“报”、“评”、“用”,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市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赴省财政厅汇报衔接,争取上级支持,同时制定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着力降低政府综合债务率,为争取当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让路”,积极谋划储备大项目、好项目,让项目说话,用项目争资金,真正实现了“资金跟着项目走”。市县财政部门着眼中长期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立足当前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在上年度认真谋划、论证储备了一批高质量项目,同时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和发改委重大项目库,年初政府债券额度下达后,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及时筛选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申报,真正实现了“额度争得来,项目跟得上”,确保每批次债券都满额度发行。市级财政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债券发行评估工作,年初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确定全年全市债券发行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场勘察、资料审核、多方论证和严格评估,确保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合法合规。债券资金下达后,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不让债券资金滞留在国库,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来源:甘肃省财政厅办公室

  • 财政新时代

中政智信(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免责条款 | 隐私政策 | 京ICP备17007910号-2 | 律谷科技出品